安徽省佛教协会《关于任命慧庆法师担任九华山佛学院代理院长的通知》
编辑:管理员 日期:2016-08-16

   九华山佛学院于1991年经批准设立,2007年9月暂停招生。

   今年,在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,九华山佛学院将全面恢复招生教学工作。为理顺佛学院管理体制,便于开展工作,经省佛教协会三届十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研究决定,并报省宗教局同意,任命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、安徽省佛教协会第一副会长、九华山佛教协会会长慧庆大和尚担任九华山佛学院代理院长,主持佛学院全面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