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华山佛学院校园管理规则
编辑:管理员 日期:2016-08-09

      为创造一个安静,整洁、优美、舒适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维护校园秩序,特制定本规则。

       一、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道德、讲纪律。全院师生员工都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则,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。

       二、爱护花草树木及各种设施,不得攀摘花果,踩踏草坪、毁坏花木。凡发现有违反者,除教育外,并视情节轻重予以10元至50元罚款;毁坏花木者视情按价赔偿,并处以3-5倍的罚款。

       三、爱护公共卫生,不准在公共场所乱丢果皮、纸屑等杂物,不准在道路、草坪上倾倒污物废土、堆放物品;不准在树上钉挂衣物、捆扎金属线,剥树皮、采树叶,违者罚款。乱丢果皮纸屑、乱倒垃圾者,按景区卫生管理有关条例处罚。

       四、严禁在山上野炊,违者予以处罚并赔偿损失。

       五、严禁在草坪上打球、练武等活动,有损绿化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没收活动用具。态度恶劣者由有关部门按院纪院规处理。

       六、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内,允许进入的车辆要服从管理,严禁在院内鸣喇叭,违者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。